2 月 2 日上午,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《東莞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》,今后東莞市將取消積分制入戶,實施 " 兩個五年 " 入戶條件。
會議審議通過《東莞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,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切實把和諧理念融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東莞市落戶工作。
根據《實施方案》,東莞市將取消積分制入戶,實施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 5 年且辦理居住證滿 5 年為入戶條件的居住社保入戶。
據了解," 十三五 " 期間,東莞全市努力實現 50 萬左右非戶籍人口在東莞市落戶,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 92% 以上,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縮小 2 個百分點以上。
《實施方案》中提出的具體措施包括
A. 放寬八類重點群體的落戶限制;
B. 優先解決非戶籍人口存量問題,進一步放寬外來務工人員落戶限制;
C. 升級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統,進一步完善審核流程,實現戶政業務網上辦理和戶籍檔案電子化管理。
《實施方案》對八類重點群體落戶限制放寬
1. 農村學生在東莞市大中專院校就讀將戶口遷入學校的人口;
2. 農村青年參軍退伍、轉業后升學將戶口遷入的人口;
3. 在城鎮就業居住 5 年以上的人口;
4. 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;
5. 新生代農民工;
6. 高校及職業院校畢業生;
7. 技術工人;
8. 留學歸國人員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其中第 1 類至第 5 類是重點群體,屬放寬限制群體,要制定更加寬松的政策措施;第 6 至第 8 類重點群體,屬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群體,要堅決取消相關限制條件。
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


